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 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 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 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 数谏,不听;已又见 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 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 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 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 罪一也。 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